關於搬家(一)

原本跟宿舍室友另外出來住,但那室友生活習慣各方面都不是很好,而租約即將到期,所以最近在找房子,而我同事說她要剛好也要換租屋處所以問我要不要乾脆住她原本住的地方,離學校大概五分鐘那麼近,我就答應並且詢問可否養貓,她說可以吧。

所以就開始搬家甚麼的過去,搬完之後我就親自詢問一下房東可不可以養貓,房東非常生氣的說絕對不可以,會有過敏源之類的非常抗拒。我發現自己疏忽了,沒有問清楚同事,但我也不想自己偷養貓在租屋處,如果被發現偷養可不是賠賠違約金可以了事的。

所以我就決定違約賠一個月押金,並且跟同事討論,而他願意一起負擔那一個月押金,幸好沒有為了錢跟同事關係變差,但我必須在6/1之前搬出去,而現在時間已經非常緊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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